15.4.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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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監會推出Sponsors Guidelines,下年1月1日生效。

  以後做保薦人要過三關,究竟哪一關最難過?

  最低實繳股本要一千萬,沒有難度。如果要有Liquid capital一千萬,可能會趕走不少人。掏一千萬出來開檔做生意,之後可以有無數方法提走,毫無難度。一千萬自己都籌不到,又會有什麽本事幫人籌錢?

   要找兩個RO做主要人員,是否強人所難?大老闆高高在上,旗下每單大大小小,有些有米、有些無米的mandate,要他們踩隻腳入去,他們煩時,連伙計 都覺煩。萬一平時飛來飛去的大老闆,走過來問你做成點,有什麽問題未搞掂,都未知由哪處開始跟鬼佬解釋,考起人。不過,又並非要鬼佬落手落腳,做得這個 位,聽幾句就可以吹一日水的本事,還是有的,毋須為他們擔心。

   一堆疑幻疑真的內部監控,是這幾年對上市公司加緊的金剛箍,如今套用在保薦人身上,一如所料。內部監控是監管者的最佳武器,毋須白紙黑字句句列明,一兩 句蜻蜓點水,已經可以涵蓋最大範圍。一年一次的自我檢討都沒有問題,只不過要Internal Audit跟compliance做多些少工夫,easy。

  三關都並不難過,最難過一直都是生意這一關。有生意,多多例都未驚過,最多從證監挖多兩個compliance過檔,總有辦法對付;無生意,就算管少少都死。自從創業板接近摺埋,許多保薦人靜晒,靠做FA過活。如果無生意,索性放棄攞sponsor牌,慳番。

  肥波士不懂得找我攞意見,如果唔係,我必定彈幾行精句給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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