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.06

睇戲

中國電力(2380)、南方電網及慧峰(8228)宣布合組公司,計劃鋪設電網,向香港供電。電台訪問李小琳,她指讀過電力市場第二階段諮詢文件後,得出由內地向本港輸電是有為的商業計劃。

  由早前的巴士可加可減機制,到港燈(006)加價激起民憤,繼而電力諮詢二號文件,然後壓軸宣布有機會由內地供電,愈看愈似政府向兩間電力公司挾倉,要他們屈服於新出的規管建議。

  諮詢文件的確是有幾頁講及由內地供電的建議情況。如果12月底出諮詢文件,1月頭已經可以落實合組公司計劃供電,容易令人聯想到過程間有人眉來眼去、大打眼色,增加政府在3月底諮詢完結前與兩間電力公司談判的籌碼,再一次施展政府懂得用民意作為武器的絕技。

  引入競爭,令市民有憧憬減電費的遐想,當然受民意歡迎。另一邊廂,可以踏足香港這塊電力寶地,內地電力公司自不然樂意與政府眉來眼去。

  香港的好處,是電費可以按商業環境調校。內地電力市場是國策所在,那容許你話加就加;而且電力公司未有石化公司一次過由國家補貼的甜頭,經營顯得額外縛手縛腳。

  二號諮詢文件雖然建議調整准許回報率,又引入資金成本等財務概念,但7—11%准許回報率,按固定資產平均淨值計算,對內地電力公司一樣有吸引力。

  中國電力2005年6月底資本回報率未夠4%,就算只計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回報率,都仍然未夠7%。如果在香港起電網而坐底有七厘息,相比起中國電力目前的表現,仍是理想的投資。李總說諮詢文件為來港發展帶來玄機,並沒有講錯。

  兩間電力公司掌握的資料比我多,聰明才智比我高幾皮,一定看穿政府的伎倆,如何跟政府在談判桌上拗手瓜,是另一場好戲。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孔少林先生今天提到 Good journalism is good business,內地卻是 Good journalism is riskiest business.

新京報編輯被打壓,記者們痛哭(男的好像哭得更厲害)(見照片),大概讀者不在乎,香港報章沒多少興趣,謹借方先生一角。

playingmoon said...

在內地,Good journalism is sin.說真話會有危險,為求自保,還是緊跟中央安全些。
當年國民黨在大陸想做但做不到的,今天共產黨完全做到。

Yauwan said...

http://spaces.msn.com/members/swiri/

開放電力市場─不為也,非不能也。

中港電力公司上星期宣佈有意在香港提供電力,打破幾十年來香港電力由中電和港燈分家的局面。政府正為二零零八年後電力市場作諮詢,但對於未來的電力市場安排已好像以前的政改報告書一樣,以維持現有管制計劃作大方向,只會在利潤限制方面根據每種資產作一定的調整。政府和現有兩間電力公司並不熱衷開放電力市場。



外國發電廠和電網分家已多年。其實根據中電2004年的年報,中華電力及青山發電有限公司(青電)皆屬於與香港政府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所監管的公司。青電的40%股權由中華電力持有,60%則由埃克森美孚能源有限公司持有。青電只擁有新界各間發電廠。營運各間電廠、輸電及供電安排則由中華電力獨力提供。根據中華電力與青電的協議條款,訂明2004年在管制計劃下賺取的利潤,40%分配於青電,餘下為中華電力所有,此分配比例是根據兩間公司的帳目作基準而決定的。由此可見九龍及新界的電力市場已經是廠網分家,各目有自己的會計賬目,並有利潤分配標準。



根據2004年中電控股的年報,若有100元售電收益,約25.35元為業務利潤,74.65元為發電、供電及服務成本,再使用中電控股無披露的營運電廠合約內容,又或者中電向大亞灣買電的合約內容,必定能計算出營運電廠及輸電網絡的價格。若電力市場開放,此輸電網絡的價格可作為給其他電力公司租用其網絡的參考。



中港電力的母公司為中國電力、南方電網及慧峰國際,中國電力是大亞灣核電廠的其中一名股東,慧峰大股東是中電以前的一名要員。中電向大亞灣買電多年,所以中港電力對在香港輸電及售後服務的成本肯定瞭如指掌。就算香港政府對電力市場未來使用的管制計劃只有7-9%回報,若有20%為借貸成本,股東回報率可達8.75%-11.25%,所以有一張入場卷是重要的。



隨著三峽及更多發電廠投入服務,而且未來中國將電力過盛,由電力輸入國變成電力輸出國並非不可能的事。我相信政府若能令中電『拆骨』﹝或者『妥協』﹞,自然會有投資者願意營運,甚至投資舖設跨維港網絡,拯救港島居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