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.5.06

悼老誌

報紙慘被公認是夕陽行業,受免費報紙及互聯網夾擊。但雜誌又似乎生機處處。三十年的老誌都可以比杜老誌命硬,老而不死。

  當Starbucks那些報紙被中外啡客全數拿走,我唯一可以用來送mocha的,就是那本又大又厚的《號外》。

  我這一代是看《號外》大,係人都知,但當它從文藝青年變成暴發鄉紳,我們唯有以戒毒的心態拒絕再買,然後以壹仔作為美沙酮。頂癮之外,還沾染了一身庸俗惡習,從筆鋒流露出來。

  但自從被國內老闆染紅之後,《號外》變本加厲,晒士回復舊狀,頁數增加之餘,連紙張磅數都落重手。由當年容易發黃變霉的報紙紙,轉用現在彩色全粉紙,但售價較當年貴不了多少(年份太過久遠,忘記了舊價如何),是繼電腦之後另一樣愈賣愈便宜的人間恩物。

  雜誌是否比報紙好賺?有數為證。既然隔籬講過壹傳媒(282),反正我習慣執人口水尾,再用何妨?

  壹傳媒做報紙的margin有10%,做書做雜誌有20%以上。如果老細夠狠心,潛心向廚,可以一刀將報紙賣掉,對股東反而更妙。他日開口肯賣,保證大把人爭相認購,以示忠君愛國。

  以《號外》頁數浩瀚,名牌廣告填滿爆燈,核心團隊輕裝上路,除非個個高薪厚祿,否則賺錢是毫無疑問。難怪市面上有許多晒士相若而且路線接近的雜誌出現。

  《號外》以前都是以班底作為賣點,但隨着年齡增長,當日的青春優皮,死嘅死,老嘅老,剩下的就算再用筆無病呻吟,都只不過是宣布自己尚在人間。不知名的作者,一大堆的七彩圖片,偶爾助陣的特約高手,才是現在雜誌的賣點。

  《號外》的封面,仍然敢用成名於八十年代的舊人,證明古風猶在,未被流行文化淹沒,是niche。三十年的老誌能夠成功轉型,兼且保留一浸茶垢,沒有完全去掉舊味淪為一般貨色,值得學習。

  我第一本購買的《號外》,封面是甄妮坐在草坡地。當年介紹《號外》給我的那名四眼仔,如今當了《號外》總編輯。時移世易,舊嘅唔去,新嘅唔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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