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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,我寫過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權,小股東難以藉提出訴訟懲罰不負責任的大股東。如果你有看過有關時代華納的報道,可能會更加羨慕美國的投資者。
剛公布第二季業績的時代華納,撥出三十億美元的準備金,用以賠償因華納與AOL合併引致股價下跌而蝕錢的投資者。
如此情景,香港投資者會否覺得匪夷所思?你有否曾經想過:「什麽?宣布完將業務注資借殼上市,股價炒高後竟然以大幅折讓價配股?我高位買入的貨如何是 好?」又或者:「吓?上市未夠一年,又話要私有化?我那些股票還未見家鄉,私有化咪即係冇仇報!」此時,你會否想到原來集體訴訟權其實是你唯一武器,防止 被人監生拆骨剝皮?
可惜香港的投資者一世都不 會留意有這法寶,主要原因是投資者太善良,又沒有政客須為股民請命而爭取選票,小股東永遠都只是弱勢社群。弱勢社群保護自己的方法,只有走。就好像純良的 梅花鹿,要避過成為獅子的午餐,唯有走得快過佢。小股東一察覺有什麽異樣,亦只有走得快,切勿坐困愁城。
但時代華納這賠償股東的方法,我都有點兒奇怪。要公司自己荷包的錢賠償小股東,他們都會因而受損,雖則這筆錢只會他們自己分,卻未必足以抵償那些仍持有股票的小股東因股價下跌蒙受的損失。不過,搭上賊船是一早有心理準備會損手,有賠償總好過冇。
時代華納這賠償事件,有一樣更加令香港投資者眼紅—時代華納的核數師安永,在賠償小股東中要支付一億美元。公司並非要倒閉清盤,但是核數師卻要參與賠償,在香港這環境中,相信會更加惹投資者妒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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