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5.05

禁煙

最近飲食業給人的印象似乎是奸商及與民為敵,當中張宇人議員「居功至偉」。

   早 前他的「飲食僱員風險論」,已經叫人大開眼界。從他的邏輯引申開去,當茶客吃完蝦餃燒賣,到埋單時,應該咬着牙籤,拍拍褲袋,一面不屑地說﹕「部長,打開 門做生意,要承擔風險啊!看我的身勢,一眼就知是無錢找數。只吃你區區幾籠點心,算你走運。」這種爛仔所為,原來是張議員心目中理所當然的經營模式。

  近日這「爛仔所為」再次昇華,張議員參與近百人走到街上吸煙食雪茄的活動,以示反對飲食娛樂場所全面禁煙。這近乎黑社會「曬馬」的行動,令人側目。但鏡頭所見,幾位飲食界商會的會董,似乎並不懂得抽煙,拿着口煙勉強吸啜,狀甚尷尬。

  方法用錯了,張議員,這樣做只會令人對吸煙者更加反感。形同威脅的反對方式,只會令人覺得你們理虧,唯有靠恫嚇手段,但求目的達到。

   事 實上,單以生意受損作為唯一反對理據,又的確是站不住腳。食肆禁煙是全球趨勢,並非香港獨有。在美國,有十一個州份在不同層面上是實行食肆禁煙。在主要州 份例如加州、佛羅里達州、紐約州及麻省,餐廳及酒吧都是全面禁煙,全國有三分一人口是生活在室內禁煙的法例下,而數量持續上升。

  以麻省為例,哈佛大學曾研究禁煙對餐廳生意有否影響。麻省是在去年75日開始全面室內禁煙,包括所有私人的工作場所,例如工廠、商舖及寫字樓。研究人員是以餐廳在法例實施後半年的交稅紀錄為基礎,再「均真」地調節所有通脹因素。最後發現,在去年下半年,餐廳生意反而上升了9%,而酒吧生意亦無下跌迹象。

   除 了害怕影響生意外,張議員又指法例執行甚為困難,把責任放在食肆身上並不公平。執法困難並不等於要因噎廢食,作為立法會議員,我想你應該比誰都清楚。在麻 省,假如違反禁煙法例,餐廳要罰三百美元,吸煙者罰一百。如果張議員恐怕難以執法,可以建議重罰違規者,相信會意外地發現守法者甚眾。

  先有飛機禁煙,再有戲院禁煙,但未聽聞吸煙者改行搭船或絕迹戲院。作為議員,盡忠於選民甚為應該,但獻媚得過了火位,變相縱容濫用破欠基金,兼且帶領同業上街做那場流氓式的吸煙秀,會令有良心的食肆老闆蒙羞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(copied from the previous message)
講得好!!!
張宇人所作的太不堪了!
他是立法會議員,
雖是從功能界別勝出,
但討論法案, 
不應”只”顧個別行業利益. 
且他所用的手段及所發表的言行, 
太失一個人的身份及尊嚴,
徒令立法會議員之名及其代表的界別蒙羞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