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5.05

燒手指

和電國際(2332)私有化和記環電(757),《金融時報》有一篇簡短的評論文章,第一句是:「Doing business with Asia's richest man can be a one-way street for minority shareholders.

  果然點題,勝過本地記者及市場人士那些奇怪的問題及評論。

  「在這次私有化行動中,和電國際有否賺錢?」

  賺錢?和記環電每股資產淨值三點四仙,以現金收購價每股六角五仙私有化,賬面上哪會有錢賺?稍為看看公告內容都會知道。

  要問,應該質疑:「以每股六角五仙私有化資產淨值三點四仙的和記環電,對和電國際的股東會否不公平?看完整份和記環電的資產負債表,沒有一樣資產是賬面值較市值有折讓,兼且和電國際已佔有控股權,何解要私有化?」

  這樣問,管理層就會搬出公告內已有準備的答案:「……專業人士鮮有研究和記環電……成交低……集資能力受限制……維持上市所涉費用並不划算……建議精簡架構……提高效率……增強競爭力。」

  除了上市費用得以節省外,其他不成理由。和記環電撤銷上市,不代表這公司在架構內從此消失。除非私有化後連隨裁員,把工作交由和電國際的員工接手,這就是提高效率、增強競爭力的代名詞。

  還有,當管理層回答以上一番漂亮說話後,記者應該再追問:「和記環電上市在先,和電國際跟隨其後。當初後者上市時,難道你們預見不了投資者會對757再無興趣?借殼上市繼而又私有化,一來一回,浪費了管理層寶貴的時間,請問有沒有人需要負責?」這樣問,看看他們怎樣回答。

  《金融時報》結尾用上這一句:「For investors, it is a timely reminder that participating in Mr Li's legendary asset-flipping can leave one's fingers burnt.」本地報道指有市場人士認為,應該用當年配股價每股九角私有化。我想,《金融時報》已經解答了這些天真的市場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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