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3.05

戇居

部分上市公司選擇有助盈利表現的會計新例粉飾賬目,有沒有上市公司反其道而行,放棄取巧的方法,一口氣用齊所有會計新例?有沒有如此「戇居」的公司?

  有,它就是港交所(388)。在剛發表的2004年年報,港交所毫無保留地一口氣用齊全部新例,懶理是否有某些取巧空間進一步推高盈利增長。在勢利的香港人特別是上市公司管理層眼中,港交所可謂「戇居」之至,因為用齊新例後,港交所盈利因而減少。

  作為分析員,我要對港交所的「戇居」行為起立鼓掌,因為它幫助我們行家了解新例如何影響上市公司的賬目。《金融時報》曾報道,最有興趣知道新例影響的是對沖基金,原因顯然易見,當全世界都迷失方向時,稍為有方向感的人自不然可為所欲為。

  港交所的做法突顯其他上市公司的取巧。假如原因是未充分準備,大可選擇與控(005)、恒生(011)一樣,全盤照用舊例,擇肥而噬明顯是欺騙行為。

  但難怪,中國人骨子裏並不甚尊重法例,香港人更加是「走精面」的祖宗。中國人的法例是達致目的之手段,必要時可以任意扭曲、隨意解釋,所以才有梁愛詩接受完內地法律學者的訓話後,回港跟隨神秘的立法原意解釋《基本法》。

  同樣道理,上市公司可以提早採用會計新例,但沒有說明是採用「全部」新例。換言之,局部採用並無犯規,那怕是取巧地用新例粉飾賬目,字面上還是合法合理。

  要不要抬出那些什會計師公會什草委員,來一立例原意的釋例,一聲喝令,指當初鼓勵你們這班公司頭頭早用新例,是一口氣的照單全收,並非肆無忌憚的揀飲擇食?!我看不必了,莫說這立例原意可能根本不存在,就算存在,這班起草委員怕且都不會跳出來撥亂反正,因為他們很可能就是始作俑者,是他們獻計教上市公司的頭頭如何上下其手,又或者對這些粉飾賬目行為視而不見,總之無損一份乾淨的核數報告就大功告成,粉飾與否是管理層的問題。

  我看會計師公會都應該出來開開聲,澄清這些選擇性利用新例提高盈利究竟是否恰當。新任會長周光暉以往一直積極提升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司管治,但是如今卻任由上市公司鑽這個換例的空子,利用投資者普遍對會計認識不深的弱點,取巧地粉飾賬目,是否對公司管治的一大損害?

  作為年報用家,我們要求內容是老實地反映公司的情況,管理層假如以為取巧地玩弄數字遊戲令盈利上升,可以表現出無時無刻為股東賺取最大利益,倒令我們懷疑管理層是否走火入魔。

  我希望其他上市公司會學港交所一樣「戇居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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